国民身份认同应用程式设计比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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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赛详情

为配合教育局于学界推动认识国家的工作,香港教育城将于2024年1月至7月期间举办「国民身份认同应用程式设计比赛」,为学生提供以下机会:

  1. 探究创新科技同时融入与祖国相关的元素,从中体验祖国的历史文化和发展现况。
  2. 深化对祖国历史文化和成就的认识,培养他们的国家观念、意识和国民身份认同。
  3. 在同侪协作过程中,建立祖国与香港一脉相承的氛围,为培养家国情怀起推动作用。

组别

  • 小学组(小四至小六,每队人数2至6人,并须来自同一学校,每名学生只能参加一队)
  • 中学组(中一至中四,每队人数2至6人,并须来自同一学校,每名学生只能参加一队)

参赛要求

  1. 参赛队伍须经由学校推荐参加,每间学校最多可派五队参赛并提交五份作品
  2. 每队参赛队伍须由一至两名校内指导老师带领
  3. 参赛作品必须为原创
  4. 所有作品必须由学校提交

作品要求

参加队伍可从以下主题中选取一个以设计应用程式的内容

主题

  1. 历史与自然
    • 推动学生认识并欣赏国家源远流长的历史及风光,培养学生爱护国家
  2. 体育及艺术
    • 以视觉化及互动的形式介绍国家的体育/ 艺术成就 ,培育学生欣赏国家体艺
  3. 文化遗产
    • 协助物质 / 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以创新模式活化并推广国家文化内蕴
  4. 科技及航天成就
    • 将国家科技成就连结生活,透过拉近科技与我们的距离加强国民身份认同感
  5. 美德及习俗
    • 以创意方式让学生身体力行,鼓励学生尊重及体现国家传统美德
  6. 其他
    • 例如:融合五个主题,从多角度认识国家不同方面的发展

作品内容必须包括:

  1. 主题
  2. 应用程式的制作意念
  3. 作品操作(展示可行性、所用资源等)
  4. 切合主题的设计内容
  5. 如何有助用家提升国民身份认同
  6. 摘要

作品建议下列任何一种形式递交:

  1. 简报 (Powerpoint)
  2. 短片 (格式:MP4)(不少于3分钟)
  3. 项目计划书 (Word档)
  4. 实体应用程式

评审准则

评判将根据作品的创意、内容、表达及实用性进行评审

比赛日程

备注
1月18日星期四 开始接受报名
2月29日星期四 截止报名
3月9日星期六 网上简介会
4月17日星期三下午5时前 截止递交初赛作品
5月3日星期五 公布初赛结果
5月10日星期五 入围队伍就初赛作品回馈进行网上咨询
5月31日星期五下午5时前 截止递交决赛作品
6月28日星期五 公布决赛结果及颁奖典礼
 

主办机构

支持机构

       

奖项

 

奖项

名额

奖品

备注

学生奖项

(每组别)

冠军

1名

每队将获颁奖状及奖座乙个

 

亚军

1名

每队将获颁奖状及奖座乙个

 

季军

1名

每队将获颁奖状及奖座乙个

 

优异奖

7名

每队将获颁奖状及奖座乙个

 

最具创意奖

1名

每队将获颁奖状及奖座乙个

 

最丰富内容奖

1名

每队将获颁奖状及奖座乙个

 

最清晰表达奖

1名

每队将获颁奖状及奖座乙个

 

学生参与奖

 

每名参加者将获颁电子奖状乙张

 

学校奖项

(每组别)

踊跃参与学校奖

 

学校将获颁奖座乙个

以学校总参与度计算

查询

有关比赛详情之查询,请致电2624 1073或电邮至 mansonli@hkecl.net 与香港教育城李先生联络。

有关教城帐户、网上报名及递交作品等技术支援,请致电2624 1000或电邮至 info@edcity.hk 与教城联络。

报名程序

  1. 所有报名必须由学校提交。
  2. 学校现可于指明期间,填妥报名表格,传真至2624 1088或电邮至mansonli@hkecl.net。亦可以香港教育城的教师或管理员帐户登入并提交「报名表格
  3. 截止报名日期为2024年2月29日(星期四)下午5时,逾期提交将不予受理。
  4. 参赛学校成功报名后,将会透过电邮收到确认报名通知。
  5. 参赛学校须于2024年4月17日(星期三)下午5时或之前透过上载连结上载参赛作品。参赛作品的提交时间将以主办机构的伺服器系统上显示的日期和时间为准。逾期提交将不予受理。
  6. 提交后的作品不得修改或替换。

条款与细则

参赛者报名参赛,即表示接受以下条款和条件并同意遵守:

  1. 除参赛者的姓名及就读学校外,参赛者提供的个人资料,只供比赛之用。资料将予以保密并于比赛结束后半年内销毁。
  2. 参赛作品一经递交,版权属主办机构所有。主办机构在不同平台(包括但不限于网站或公共场所)使用和播放该作品,毋须征得参赛者的允许或以任何形式支付版权费用。
  3. 参赛作品一经递交,作品内容及参赛者资料均不得修改,且参赛作品将不予发还。
  4. 评审结果以评审委员的决定为准,参赛者必须遵从评审委员会的决定。
  5. 参赛作品的资讯或内容不得含有猥亵、辱骂、暴力、宗教、政治及诽谤等成分。
  6. 参赛学校及参赛者须确保作品没有侵犯任何知识产权,且没有触犯任何香港特别行政区法律(包括但不限于国旗及国徽条例、国歌条例、香港国安法及区旗及区徽条例)。如参赛作品产生任何纠纷或抵触法例,参赛者须自行承担,一概与主办机构无关。
  7. 得奖者必须出席是次比赛的颁奖典礼并领奖。
  8. 主办机构保留最终决定权,包括但不限于修改比赛规则、暂停或终止比赛的权利及取消参赛者资格的权利。如有任何变动,将于比赛专页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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